在荷兰承认外国教学文凭
20.04.2023为了在荷兰担任教师/教师,您必须满足特定条件并通过教育部 (Dienst Uitvoering Onderwijs - DUO) 的外国文凭认证程序,该部隶属于教育、文化部和科学。 文凭认可申请可由中小学教师提出,包括学科教师、特殊儿童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教育部门教师。
申请文凭承认的条件
你可以申请 申请DUO (以纸质或电子形式)承认您的外国专业资格,如果:
- 你已经完成了大学的教师/教师培训课程,
- 您的文凭使您有权在颁发文凭的国家任教,
- 您具有所需的教育水平和必要的教学资格,
- 您对您将要教授的语言(荷兰语、英语或帕皮阿门托语*)有足够的掌握(在 B2 级别,由证书确认)。
*注:荷兰王国包括加勒比海的海外领土。 帕皮阿门托语是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官方语言(以及荷兰语和英语)。
为了您的信息! 对教师/教师的外国专业资格进行认可 бесплатно.
学历认证程序:
- 你在发送 电子表格 (或在 DUO 网站上列出的地址填写完整的纸质表格)请求认可您的专业资格。 要包括的文件证据列在表格上。
- DUO 检查您是否提供了所有必需的证据。 如果缺少某些东西,您将收到一封信,要求您发送丢失的文件。
- 关于您的文凭,DUO 可以咨询 努菲克 (处理国际教育的组织)或向颁发文凭的国家的有关当局提出请求。
- 如果颁发文凭的国家的有关当局不能证明你的文凭,那么你必须从你的教育机构获得一份证明你已经成功完成学业的证明。
- 如果您满足条件,您的文凭认可申请将获得批准 - 您将收到一封相应的信函,您可以通过它找到一份教师/教师的工作。
- 如果您不符合条件,您的申请将被拒绝。
- 如果您认为这个决定是错误的,您可以提出异议。
如有任何疑问,可于工作日09:00-12:00联系DUO外国文凭认可部:
- 电话:+31 50 599 77 78;
- 电子邮件: Diplomaservices@duo.nl.
承认文凭的文件清单:
- 您的教育和工作经历的时间顺序概述,
- 高等教育文凭副本,
- 附有成绩的高等教育文凭的补充副本,
- 一份或多份证明您符合语言要求(荷兰语、英语和/或帕皮阿门托语)的证书或文凭的副本,
- 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如果这些文件不是荷兰语、英语或德语,您必须附上经过认证的翻译(由宣誓翻译人员制作)。 翻译必须附在原始文件的原始语言副本上。 DUO 不处理没有转移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