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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条款 .NL B.V。 02.01.2023 年 XNUMX 月 XNUMX 日起

 

第 1 条 定义

以下大写字母定义在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的上下文中具有以下含义:

  • 文件:客户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信息或数据; 承包商在执行订单/合同过程中产生或收集的所有数据; 以及与执行或完成订单相关的所有其他信息。 指定信息可能存储在有形或无形介质上,无论是否转让给第三方;
  • 雇员:受承包商雇用或与承包商有关联的个人,无论合作是否基于雇佣合同进行;
  • 订单/协议:提供服务的合同,根据该合同,承包商承诺向客户执行指定的工程;
  • 客户:向承包商提供实施工程任务的个人或法人实体;
  • 承包商:Nalog.nl BV 所有工程均由公司独家接受和执行,而不是由个人员工或代表个人员工接受和执行,即使客户为了由特定员工或特定人员执行而直接或间接下订单。雇员。 明确排除《民法典》第二编第 404 条、第 407 条和第 2 卷第 409 条的适用;
  • 工程/任务:承包商为了客户的利益而执行的所有工程,这些工程已收到订单并被承包商接受。

第 2 条. 适用性

  1. 这些一般条件适用于:承包商承诺为客户实施工程的任何名称下的所有要约、订单、法律关系和协议。
  2. 对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的偏离或补充仅在以书面形式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才有效,例如在协议(书面)或(附加)订单确认中。
  3. 如果本一般条件的任何规定与单独的协议或订单确认函相互冲突,则在发生冲突时,应适用单独的协议或订单确认函中规定的规定。
  4. 这些一般条件也适用于任何附加或后续订单。
  5. 承包商特此明确拒绝适用客户的一般条件。 通过口头或书面下订单,客户接受这些一般条件,并排除客户的任何一般条款和条件。
  6. 参与由承包商或代表承包商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向客户提供服务的个人和法人实体,无论是否基于雇佣合同,都可以依赖这些一般条件。

第 3 条. 客户数据

  1. 客户承诺以所需的形式、以所需的方式及时向承包商提供其认为正确执行订单所需的所有文件。 承包商将确定所需形式、所需方法和及时性的含义。
  2. 客户保证所提供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包括它们是否来自第三方。
  3. 客户应赔偿承包商因文件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费用和/或承包商的额外工作时间。
  4. 承包商产生的额外费用和承包商额外的工作时间,以及由于客户迟延或不当提供实施工程所需的文件而导致承包商产生的进一步损失或损害,将由承包商承担客户并归咎于其风险。
  5. 如果承包商以电子方式向第三方发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纳税申报表、年度报告、客户报告(并代表),则客户将被视为签署文件并发送信息的一方。相关信息。
  6. 承包商有权暂停执行订单,直至客户履行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义务。
  7. 承包商应客户的第一次书面请求,将客户提供的原始文件退还给客户。 文件返还程序由一般条件附录 3 确定。

第 4 条. 订单的履行

  1. 客户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下订单,包括但不限于在 Nalog.nl 网页上下订单、电子邮件、电话、即时消息和其他通信方式。
  2. 本协议自客户确认订单或订单实际执行开始之日起签订并生效。 订单确认基于客户在提出请求时向承包商提供的信息。 该确认是正确且完整的协议,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供。
  3. 如果订单是口头收到的,考虑到这些一般条件的适用性,在承包商应客户的要求开始执行订单时,协议被视为已签订。
  4. 承包商决定如何执行任务以及由哪些员工执行。
  5. 承包商将按照最佳操作能力和良好实践来完成工作,但承包商不能保证实现任何预期结果。
  6. 该命令是在适当遵守适用法规以及法律要求或根据法律要求的情况下执行的。 客户始终充分配合由此产生的义务。
  7. 如果已完成的订单需要与客户达成协议,则必须在发送批准数据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提供批准,但在报告的情况下,按照附录 2 进行。该工作被视为如果转让有要求,则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接受。 在所有其他情况下,当承包商执行商定的工作范围时,任务被视为已完成。
  8. 客户知道,根据《防止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法》(Wwft),承包商:

a) 可能需要调查客户的身份;

b) 可能需要向政府当局报告某些交易。

  1. 承包商不承担因承包商遵守适用法律和(专业)规则而造成的损害的任何责任。
  2. 承包商将保存一份与订单相关的工作文件,其中包含相关文件的副本,该文件是承包商的财产。
  3. 承包商有权将工程委托给承包商指定的第三方实施。

第 6 条 知识产权

  1. 承包商执行订单不包括转让属于承包商的知识产权。 任务执行过程中或因执行任务而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均属于承包商。
  2. 明确禁止客户复制、出版或使用承包商知识产权所属的产品,或者承包商已获得使用权的产品的知识产权(视情况而定)。 这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程序、系统项目、工作方法、技巧、(典型)合同、报告、模板、宏和其他智力工作。
  3. 未经承包商事先书面许可,客户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第二款规定的产品。

第 7 条. 主要力量

  1. 如果双方因民法典第六卷第七十五条所指的不可抗力情况而无法及时或妥善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这些义务中止,直至双方能够履行该义务为止。一种商定的方式。
  2. 如果出现第一款所述的情况,双方有权以书面形式立即终止全部或部分协议,且无权要求任何现有赔偿。
  3. 如果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时,承包商已经部分履行了约定的义务,则承包商有权就临时已完成的工程单独开具发票,并且客户必须支付该发票,如同这是一项单独的交易。

第 8 条 报酬和费用

  1. 承包商所完成的工作的付款将根据所花费的时间和产生的费用向客户收取,除非双方明确同意,例如支付固定价格。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报酬的支付不取决于工作的结果。
  2. 除报酬外,承包商发生的费用以及承包商涉及的第三方账户将由客户承担。
  3. 承包商有权要求客户支付 100% 的预付款。 未能(按时)支付预付款可能会成为承包商暂停工程或拒绝履行订单的理由。
  4. 如果在本协议生效后、订单完全执行之前价格发生变化,承包商有权相应调整约定的价格。
  5. 如果法律要求,将对应付给承包商的所有款项单独征收增值税 (omzetbelast)。

第九条 付款

  1. 除非另有约定,客户必须在出具报价、发票或其他付款文件之日起 14 天内支付应付承包商的款项,且客户无权进行任何扣除、减少、暂停或抵消。 付款日为债务金额记入承包商结算账户的日期。
  2. 如果客户未在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则客户将依法资不抵债,承包商将有权从该时刻起收取法定(商业)利息。
  3. 付款期限过后,承包商将发送付款提醒,对于第三次提醒,承包商有权根据准备提醒所花费的时间向业主支付管理费用。 如果客户未在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则客户有义务支付承包商实际发生的所有法律和法外(催收)费用。 所产生费用的报销不限于法院下令支付费用的任何命令。
  4. 如果是共同提供的

订单客户将对发票金额、利息和应付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1. 如果承包商认为客户的财务状况或付款文件有理由,或者如果客户没有预付款或没有在为此规定的付款期限内支付发票,承包商可以要求客户立即以承包商确定的形式提供(额外)担保。 如果客户不提供必要的担保,承包商将有权立即暂停进一步履行本协议,并且客户欠承包商的一切款项将立即支付。

第 10 条. 期限/条款

  1. 如果客户与承包商约定了必须完成任务的期限/期限,并且客户未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 支付预付款或 (b) 提供必要的文件客户和承包商将及时、完整、以所需的形式和规定的方式协商必须完成订单的新期限/日期。
  2. 仅当客户和承包商之间(以书面形式)明确同意时,必须完成工程的期限/条款才被视为最终期限。

第 11 条 责任和补救措施

  1. 如果由于承包商的过失而错过了最后期限,承包商应对违反报告期限的处罚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因客户未向承包商提供文件、提供的数据不准确或不完整、或未及时提供而导致客户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包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这还包括由于客户(一方)的行为或不作为而导致承包商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提交报告的情况。

  1. 承包商不对任何间接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例如:利润损失、储蓄损失、业务中断造成的损失以及由于承包商未执行、不及时或不令人满意地执行订单而导致的任何其他间接损失或损害。 。
  2. 承包商的责任仅限于对由于承包商在执行任务过程中的错误直接造成的直接损失或损害进行赔偿。 直接损失或损害,除其他外,是指: 为确定损害原因和程度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为确保承包商的活动符合协议而产生的合理费用,以及为防止和限制损害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3. 所有服务的责任仅限于所执行工程的一笔费用。
  4. 如果承包商或其管理人员(leidinggevend 管理层)故意或故意鲁莽,则本文中包含的责任限制不适用。
  5. 客户有义务采取措施限制损失或损坏。 承包商有权通过纠正或改进所完成的工作来补偿或限制损失或损害。
  6. 对于因客户未向承包商提供文件或提供虚假或不完整的文件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害而引起的第三方索赔,客户应向承包商进行赔偿。
  7. 对于因执行订单而遭受损失或损害(由于承包商的作为或不作为而导致)的第三方(包括承包商的员工和承包商聘用的第三方)提出的任何索赔,客户将向承包商进行赔偿。客户。
  8. 本条第 1-8 项的规定(包括在内)涉及承包商对客户的合同责任和非合同责任。
  9. 有关已完成工作或发票金额的索赔必须在发送文件或信息之日起 30 天内提交。 在此期限届满后,所有索赔的权利消失,或者,如果客户能够合理地证明他之前无法知道工程中的缺陷,他有权在期限内向承包商书面声明这一点发现任何后30天。 索赔并不免除客户及时支付发票的义务。

第 12 条. 终止

  1. 客户可以随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终止本协议,而无需遵守通知期限。 如果本协议在任务完成之前终止,则客户将需要按照承包商为代表客户执行的工作规定的时间支付报酬。
  2. 如果客户终止协议,承包商将有权偿还承包商已经发生的额外费用; 因放弃外包第三方而产生的费用(例如但不限于与分包相关的任何费用)。
  3. 在下列情况下,承包商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协议,无需遵守通知期限:
  • 本协议签订后,承包商收到有理由相信客户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信息;
  • 客户违反支付服务费用的义务超过 30 天;
  • 客户破产或暂停付款;
  • 客户(法人实体)的清算;
  • 法律行为能力限制或客户(个人)死亡;
  • 承包商收到的信息有理由相信客户的活动违反了荷兰法律,包括《防止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法》(Wet ter voorkoming witwassen en financiering Backuptere (Wwft )),或客户不遵守承包商在防止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方面的内部政策。
  1. 由于协议终止,向客户提供的与承包商作为中间人的角色相关的所有福利或与国家当局的个人协议都将被取消。

 第 13 条. 暂停权利

  1. 承包商有权暂停履行其义务,包括向客户或第三方转让文件或其他物品,直至全额偿还针对客户的所有到期应付索赔。

 第 14 条. 期限

除非本一般条件另有规定,客户基于任何理由向承包商提出的与承包商实施工程有关的索赔权和其他权利在任何情况下均应在客户知道或了解之日起一年后到期。可以合理地知道这些权利和特权的存在。

第 15 条. 电子通知和电子提交纳税申报表及其他报告

  1. 在执行任务期间,客户和承包商可以通过电子资源和/或使用电子存储(例如云应用程序)相互通信。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双方可假定发送正确地址的传真、电子邮件(包括通过互联网发送的电子邮件)和消息(语音邮件),无论其是否包含与订单相关的机密信息或文件,均将被双方接受。 这同样适用于另一方使用或接收的其他通信方式。
  2. 对于因使用电子通信手段、网络、应用程序、电子存储或其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因电子信息未送达或延迟送达、第三方遗漏、损坏、拦截或操纵电子信息或用于发送、接收或处理电子通信的软件/硬件而导致的损失或损害,病毒传播以及电信网络或电子通信所需的其他资源的不当运行,除非损失或损坏是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 上述规定也适用于承包商在与第三方联系时使用它们。
  3. 除上一项外:对于因以电子方式提交(电子)纳税申报表和其他报告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包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客户和承包商将采取合理预期的一切措施来防止上述风险的发生。
  5. 从发送者计算机系统提取的数据将构成发送者发送的电子消息(内容)的无可辩驳的证据,直到接收者提供相反的证据为止。

第 16 条. 保密性

  1. 承包商尊重客户的隐私。 交易对手根据适用法律,特别是《个人数据保护法》(Wet Bescherming Persoonsgegevens) 处理所提供的所有个人数据。 客户同意此类处理。 承包商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来保护客户的个人数据。
  2. 承包商仅将客户的个人数据用于执行协议或考虑投诉。

第 17 条 杂项规定

  1. 在协议期限内,客户不得临时、直接或间接雇用或聘用参与客户所雇用工作的员工,也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的利益执行工作以及此后 12 个月。
  2. 这些一般条件以英语和俄语制定。 如果英文和俄文文本之间存在差异或矛盾,则以英文文本为准。
  3. 本协议受荷兰法律管辖。
  4. 所有争议将由承包商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5. 承包商有权更改这些条款和条件。 这些修正案将于宣布的生效日期生效。 承包商将及时将修改后的条件发送给业主。
  6. 如果本一般条件或订单/协议的任何规定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和/或因法规、判决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执行,则这不影响本一般条件或订单/协议的所有其他规定的有效性。协议。

一般条件附录 1 .NL。 提供文件的格式

如果为了履行订单,客户必须向承包商提供文件,则文件传输按以下顺序进行:

  1. 承包商仅接受电子形式的文件。 承包商将不会处理留在承包商办公室或通过邮政服务发送的纸质文件。
  2. 所有银行对账单必须每月以 PDF 格式保存,并以“法定/个人姓名 – 年 – 月”的格式签名。
  3. 每个文档必须保存为一个单独的文件。
  4. 其他货币的发票和支票必须在付款之日兑换成欧元,其欧元价值必须在原始货币旁边注明。
  5. 所有文件必须经过良好扫描/拍照,所有数据必须清晰可见,不允许出现卷曲末端和阴影。
  6. 扫描的文件应存档并发送至承包商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
  7.  此外,文件可以上传到在线存储,这必须另外通知承包商。

一般条件附录 2 .NL。 提供报告准备数据的条款。 报告签字

客户承诺:

  1. 及时、完整地向承包商提供提供服务所需的文件和其他信息。 准备报告的文件必须在以下期限内提交:

1) 增值税报告 - 报告期下个月的 10 个日历日内。

如果客户需要处理的文件数量超过每季度 45 份的阈值,则客户有义务在这些文件相关月份后每个月的 10 个日历日内发送文件。

2) 企业所得税报告——不迟于报告年度结束后3个月。

3) 工资报告 - 如果工资按小时支付,则应在必须累计工资的报告月结束后 3 个日历日内提供每位员工的工作时间数据。

4) 企业家所得税申报——不迟于报告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

其他报告 - 经双方同意,但不迟于现行立法或负责国家机构规定的报告提交日期之前 20 个日历日。

  1. 不迟于向当局提交声明之日前 7 个日历日签署并返还文件。 如果客户拒绝签署报告,他必须在提交报告之日前 7 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承包商提出拒绝的理由。 如果未能签署财务报表,且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拒绝签署报表的理由,或提供表明拒绝理由的拒绝,但根据现行法律,承包商无法接受,则承包商对于因上述原因可能给客户带来的一切负面后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的工作被视为已完成并应全额付款。
  2. 立即但不迟于 7 个日历日内,通知承包商转让给承包商的信息、材料、文件的所有变更,以及与其利益有关的会计、税务或法律问题的意向变更。 若未及时通知承包人变更情况,承包人不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负面后果。

一般条件附录 3 .NL。 终止后文件的转让

协议终止或订单执行后,客户有权根据以下条件从承包商处收到一些文件:

  1. 原始文件(如有)可在订单完成或协议在承包商工作时间内终止(终止日期)后 1 个日历月内收到。
  2. 可以提供的文件清单:

A)上一期最新年度报告;

B) 本日历年前期的增值税报告。

  1. 承包商不向客户提供其工作文件、材料、计算结果以及关于订单工作如何进行的内部记录。
  2. 承包商不向客户提供客户或第三方为履行承包商的订单而发送的文件(及其副本)。
  3. 经与承包商事先达成协议,可以根据承包商的小时费率付费提供其他文件。

原文为荷兰文,网址为www.nalog.nl和www.rb.nl

文字于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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