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在一个国家发行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并可以在另一个国家使用,必须对文件进行合法化。 在现代世界中,有几种类型的文件合法化:
- Apostille -5年1961月XNUMX日取消参加《海牙公约》的国家的机构和组织发行的正式文件上的特殊邮票的程序,废除了外国正式文件合法化的要求。
- 领事合法化 -更为复杂的合法化程序,该程序用于在尚未加入《海牙公约》的国家中准备文件。 其实质在于在司法或内政机构对文件进行认证,然后在文件签发国对目的地国的领事馆进行认证。
在合法化期间,将检查文件是否由正确的人或机构签发。 合法化使用图章或贴纸进行。 该文档随后准备在荷兰使用。
当文档需要在荷兰合法化以供其他国家使用时,也存在相反的情况。 合法化是通过司法当局加贴使徒身份来进行的。
合法化过程可能需要一些时间,因此您应该提前启动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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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3.11.2020